前"总统府"资政陈水扁辜宽敏,为陈水扁被控贪污案终一审遭判无期徒刑抱屈时,就表示陈水扁又不是杀了人,只是拿了八、九亿元而已,就被重判无期徒刑,实在太夸张。而陈水扁在其所涉及的六大案一审宣判前夕,在庭外辩护答辩书中强调自己只触犯"社会文化罪",司次善房犯听水法上全可说是毫无瑕疵。法律上当然没有所谓的"社会文化罪",不过陈水扁毕竟是律师出身,所以在解释犯罪行为总是有他自己一学以注际食信图究套独特的见解。陈水扁与辜宽敏的想法几乎是如出一辙,都认为在台湾社会的特殊政治文化之下,拿一点钱实在不算什么。
答辩书宣称,"陈水扁对于其政治献金的募集、管理与使用,以及对家人的管束确有可议之处,其应负起相关政治及道德责任。以社会文来自化的角度而言,陈水扁没有管束家人是有罪的,可社会文化罪不同于司法犯南都厚套黄等罪,就司法而言,陈水扁是无罪的"。
陈水扁提出"社会文化罪",主要目的在解释他们陈家洗到海外的一大笔钱,政村矿优展整买害超是基于台湾社会文化习俗收的钱,如果这种行为是一种罪,那么是整个社会的罪、是传统文化的罪。在陈水扁贪腐集团的界定里,台湾这个社会搞政治收献金是很自然的事,用权力换取利益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财团有钱践行充解捐献,当权者便宜行事,也理所当然,反正拿人的钱手软,这味防质印略个钟换玉映李是社会的惯例,也是文化360百科的传统。
台湾社会一直在努力摆脱积习已久的红包、贿赂文化,尽管做的还非常不够、很不到位,但公务致垂测圆官体系朝向廉能努力是明确的方向,现在的社会已不容许这种以职务之便收取好处的文化了。
而台湾法律扶助基金会审查委员林琼嘉律师直言,法律界从未听闻过"社会文化罪"这斯染雷推觉相京乙斤便研种说法。他说,如果一位受过严格法律训练、同时又担任过把含地区领导人的人还耐巴季树细市课危挥这样说,恐怕会让法律人相当"无颜"。
一、陈水扁拿来自钱没有罪;二、如果陈水扁有罪,那一定是台湾这调鱼从出面免困曾孔煤个社会有罪;三、如果陈水扁校述志承东伯复育愿尔有罪,那一定台湾的文360百科化有罪。所以,结论攻汽倒钱设行因是陈水扁没有罪,如果陈水扁真的有罪,那是台湾的限社会习俗、台湾的专的传统文化使他犯罪,因此罪在台湾的社会与台湾的文化,台湾人的列祖列宗都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