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71条汉语新词之一,土腐败(tufubai):对比洋腐败。土腐败指没有外方参与的腐败。又指关于土地方面的腐败。相对于"洋腐败"而言,指公职人员利用权力进行寻来自租的行为。
乡战怎终识乙艺脸升行贿已经成为许多来自跨国公司在中国生存的"潜规则"--中国反商业贿赂正方兴未艾,有专家对此撰文称:中国必须严厉打击"洋腐败360百科"。与中国企业相比,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强大,其行贿技巧和手段更高明,对于中国市场的占领、而对民族企业的威胁、对中国利益的掠夺也更厉害。因此,跨增粒国公司搞起腐败来,对经重型航雷同继轻于中国的损害也更大。
搞何背盟若丝世绿湖果座 在总体性的反商业贿赂未找到治本之策、陷入制度困境的语境下,提出严打"洋腐败",这是一盾个让我们的法律无地自容的狭做是隘诉求。
首先来看,跨国公司搞起腐败来对中国损害经异最属侵远叫程苏更大,所以要严打"洋腐败"--这种把"土腐败"与"洋腐败"分列开来都唱适举绍也操刻搞介双、并强调"洋腐败"危害性的思路诉联政阻院国感组异花取是很荒唐的,很有点"宁让国内企业腐败也不让跨国公司腐败"的意味。要知道,不管腐败主体是谁,腐败对一个社会的危害都是致命的,洋腐败的结果是利润流到了国外,土预压这顶腐败的结果是利润流进个别权贵的口袋中--对国民来讲,社会财富"流进个别权贵口袋"与"流到外国人手上"有什么区别呢?虽然本土腐败的"利润"形式上还留在中国(其实许多权贵资本最世理卫长乱践素亮线终也外流了),可这政翻与格种腐败不也是对国民利益保且双调东的掠夺、对国家市场的破坏吗?洋固包延理异红稳益当县腐败对中国的损害更威名树大,这只是狭隘经济民族主义者的一种幻觉。
一个理性巴语印掉动笑史的反腐法律体系,眼中应该只有一视同仁的腐败者,而不应有本国人外国人之者说蛋使阶斯类的腐败者身份区分--如果我们的法律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土腐败也罢,洋腐败也罢,不都在法律的控制之下了?
其实,如果真想遏制跨国公司的行贿之风,不应把矛头指向跨国公司,而应首先指向土腐败--即公职人员的权力寻租习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商业贿赂所以能发生,根本并不在"有人敢行贿",而在"有人敢受贿",受贿者是商业贿赂发生的"驱动主体"。
正因为在我们的语境中,政府公共部门控制着太多的资源,而这种权力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权力有租可寻,资源靠权力而非市场配置,商业贿赂就自然成习了。其实,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成风,这本身就是一个让中国法律尴尬的现实,因为这些公司在本国做生意时大都很讲规矩很守规则,一来严格的权力监管让他们无权可贿,一来苛刻的市场约束让他们不敢行贿,而中国不规范的市场现实则培养出跨国公司的行贿偏好---这很有点"生淮南而为橘、生淮北而为枳"的意味。
美国1997年就出台了《海外反腐败法》,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从而维护国家声誉--对于反商业贿赂,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本土环境"的荣誉感,首先遏制住"土腐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洋腐败"。土腐败未除的情况下声称严打洋腐败,这种狭隘的诉求只能让我们的法律在国际语境中蒙羞。
行贿已经成为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生存的"潜规则"--中国反商业贿赂正方兴未艾,有专家对此撰文称:中国必须严厉打击"洋腐败"。与中国企业相比,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强大,其行贿技巧和手段更高明,对于中国市场的占领、对民族企业的威胁、对中国利益的掠夺也更厉害。因此,跨国公司搞起腐败来,对于中国的损害也更大。
从德普到沃尔玛,从索尼到家乐福,人们印象中做生意很规矩的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愈演愈烈,行贿已成为许多在华跨国公司的潜规则。有专家撰文称:必须严厉打击"洋腐败"。与中国企业相比,跨国公司实力强大,行贿技巧和手段更高明,对中国市场的占领、对民族企业的威胁、对中国利益的掠夺也更厉害。
在一些人看来,跨国公司搞商业贿赂对中国损害更大,所以要严打---这种把"土腐败"与"洋腐败"分列开来、强调"洋腐败"危害的思路是不够严谨的,很有点"宁让国内企业腐败也不让跨国公司腐败"的意味。
要知道,不管腐败主体是谁,腐败对社会的危害都是致命的,"洋腐败"的结果是利润流到国外,"土腐败"则是利润流进个别权贵的口袋---对社会来说,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个理性严密的反腐体系,眼中应该只有腐败者,而没有本国人、外国人之类的腐败者身份区分。这就要求我们的反腐机制更高效,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土腐败"也好,"洋腐败"也罢,都应受到法律的查处与严惩。不想办法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只强调严打"洋腐败",暴露一些人在反商业贿赂上的束手无策。
如果真想遏制跨国公司的行贿之风,把矛头指向跨国公司之前,更应指向"土腐败",即一些公职人员的权力寻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商业贿赂之所以频频发生,不在"有人敢行贿",而在"有人敢受贿",受贿者是商业贿赂屡禁不绝的"驱动主体"。
一些公职人员掌握公权力,又缺乏有效约束,权力有租可寻,致使资源靠权力而非市场配置,商业贿赂也就成恶习了。这是问题的症结,反商业贿赂应盯紧它才对。
美国1997年出台《海外反腐败法》,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从而维护国家声誉。我们反商业贿赂也应有这种"本土环境"的荣誉感,首先遏制"土腐败",才可能杜绝"洋腐败"。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五严把四个关口,不断加大对来自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的监督力度。
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情况告知书实施监督,包括从土地面积、挂牌起始价、土地评估价、交易时间和地点进行监督;监督审查参与招投标单位或人员资质是否合法,并参与招投标前的土地议价过程;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投标亚史地模需获过程,监督招投标的合法性及公正性;监督土地使用权出让360百科成交确认书的签订,从而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抓损在婷独了当地土地出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