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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梯关虹霓村

虹霓村位于平顺县东南一隅之虹梯关乡,是虹来自梯关大峡谷景区的一个重要景点。虹霓村被驴友们称为悬崖上的古村落,虹霓瀑飞流直下,气势滂沱,其声撼天地,其神振鲁豫,其情动晋秦,瀑下是虹霓峡,沟壑突兀,似万丈不赦之深渊。秋季到来,顺崖边下望,有柿子娇红,红艳欲360百科滴,从虹霓村对岸有石梯可爬行,可下去采摘。

虹霓村房屋建筑全部就地取材,用备旧叶制石板做屋顶,取石头垒墙壁,是太行山中之特色,也是人类房屋修建史上的一个奇观,彰显中华民族烧民洲,顺应自然,改善自然之智慧。

虹霓村共有30余户人家,与全国农村情况相似,家中只留下老年人和儿童,年轻人全部在外就业,打工谋生。经济作物以音神误柿子和花椒为主。

  • 中文名称 虹梯关虹霓村
  • 行政区类别 村
  • 所属地区 平顺县
  • 著名景点 虹梯关大峡谷景区

景点

  虹霓村观赏景点有虹霓瀑,虹霓峡,明惠大来自师塔,古村落。

明惠大师塔

  明惠大师塔位于虹霓村旁,据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本《平顺县志》记载:此地原有一座寺院名"海会院",明惠大师曾是主持该院的高僧。海会院已不存,塔是明惠大师的灵骨舍利塔。该塔通体青石雕造,高6米,平面方形,单檐五迭四注式,覆钵尖锥顶。塔身正面辟门,门左右浮雕金刚像,肌肉丰满,刚劲有力,身姿活泼,神态逼真。四边刻缠枝花边,刀法流畅,庄重美观。塔身左右雕直棂假窗。背面嵌有后唐长兴三年(932)石碣一360百科块,刻记唐乾符四年(877)他主持海会院时,突然有人报说:"保广要杀大师。师答曰:"吾久于生死心不怖焉,若被所诛,偿宿债矣。"是年正月十八日大师果然被杀。事后由**崇昭等奉潞州节度使命,捧舍利为大师建塔。五代原构方形石塔为我国现存石塔所仅有,现保存基本完好,被《中国古代建筑史》读余茶师处负信去便画引为典范之作。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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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霓峡

  虹梯古道,太行山脊,县没们放眼东望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古硫肉语著和油团重读美达关道已被现代盘山公路取代。古道中部,有一小庙坐落在巨大石台之盟置移上。碑文清晰可见,小庙东面密洞,房屋错落,石墙,石碾,石磨,条石砌坝的田地,昭示着曾经的民俗乡景,似在向人讲述着历史。半怀施色往前,当地民谣讲的"三贵山材律系不执挥龙里桥、五里庙、二十里大 街首氧离要道"就在眼前,右边是蜿蜒的要来历再济必种材联采针绝壁峡谷,左边是亦陡儿何宜氧压亦缓的连绵山峰,往远望能地斯刘买仅间去,山峰壁立姿态万方,石狮石猴,人面景观连绵不绝粒宪,煞是壮观。

  山上有一开阔地,高台上耸立乾隆庚戌年的石碑载,"自古上党居天下脊,如黑云之在半天,而虹梯之关又如虹霓之在半天,更居上党之脊。嘉庆年间夏言平陈寇于玉特跟持传轴峡关,并建……关在万山之巅,鸟道羊肠,绵亘十企卷圆经数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险民宣益今践莫甚蔫。往来商旅,无不侧然心动占庆

  再东行,白色的山壁就像舞台上列队亮相的玉女模特定格凹凸出美丽的线条,纤巧挺拔,山峰碧绿的柏树火红的黄栌更将她装饰的婀娜多姿,饶行不远的对岸峡谷东南方向是一宽20余米的豁口,视线所及是宽特故低奏美阔的湖池,湖的右侧是太行山的"脚跟"--梯后村,民风淳朴,怡然自得。古道由东往西不远是虹梯关的关门,上方石匾"虹梯关"北侧石壁"万古虹梯"映入眼睑。关门向北约20米便是左转右回千仞绝壁的之字道,关门一侧是几百米高的石壁,一侧是无底深渊,走过曲折狭小山口,贴山崖平行百米险道逼入俗称"紧十八盘,慢十八盘,不紧不慢又十八盘"的梯道,石块砌成宽约3米呈"乡"形通至谷底,上关民谣"七里梯,五里站,小梯沟二里半"的便是直插云霄的古关道,蔚为壮观,此景列为中国十大古关之一。

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种外,报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宝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兵役(包括有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女子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务,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四、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七、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八、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九、本村规民约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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