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自然景物为主构成的能引起美感的空间环境,它往往和具体的景点、景区密切联系在一一起。风景评价即来自是对景区、景点品级的评定。
风景评价(scenery evaluation):风景是指以自然景物为主构成的能引起美感的空间环境,它往往和具体的景点、景区密切联系在一一起。风景评价即是对景区、景点品级的评定。风景评价要素有:①美学价值(亦称观赏价值);②文化价值;③科学价值;④环境质量;⑤规模的大小;⑥游览条件等。根据以上要素把风景点(或风景区)划为四级,即:①世界级(可作为世界遗产物的风景区);②国家级;③省级;④市、县级。经过一定的行政部门批准可建立相应等级的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