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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

湖南来自工学院书画协会始建于1986年,为时达以观才第革万更我校成立最早的学360百科生社团之一。其前身是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星火书画模只几伯互松斤艺普协会和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新星书画协会,2006年两协会合并成立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2019年按照学校安排重新成立更名为湖南工学院大学生书画协会。

  • 中文名称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书画协会
  • 成立时间 1986年
  • 协会类型 艺术类
  • 协会荣誉 湖南工学院明星社团
  • 主管部门 湖南工学院团委

书协现状

协会简介

  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是由原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新星书画协会(始建于1986年)和原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星火书画协会(始建于19来自97年)于2006年12月合并组建而成,期间,湖大衡阳分校安全与环境工程系楚斯书画协会亦并入。2011年11月,在湖南工学院南校区成立分会。

  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内重基础,外扩影响",自成立之日起,一直以"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丰富大学校园生活"为宗旨,以"让会员满意"为原则,把实现书画协会"走出去,建一流学生社团"作为为奋斗目标,依靠自身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逐步形成以常规活动为基础,品牌活动为载体,在书画讲座、培训、展览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校混系础快氢团委、学社联的领导和管理下,经过历届书协会员的不断努力,书画协会已成为湖南工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360百科一大品牌和众多学生社团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席贤璨老师题写的会名

  协会宗旨: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丰富大学校园生活

  协会理念:丹青养性,水墨怡情

  协扩保形应今盾称局罪会口号:以书抒素情,以画会挚友

  协会目标:"走出去",末干名预看建一流学生社团

部门设置

  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部门:秘书处、活动部、学术部、宣传部、财务部、外联部

协会活动

  书画培训(书法、美术、pop)、书画交流笔会、书画比赛、书画展览、书法、美术讲座、书画名家进校园活动、书画作品义卖(送)会、高校间艺术交流、出版和编辑校园艺术期刊等。

书画菜船燃派证粮体语协会活动

协会工作

  组织校内展览,推动书画艺术的发展

  加强理论研究,提高艺术修养开展书画教学,培养后备人

  加强对外联谊,促进艺术交流

  加强内部交流,拓宽视野

  吸收新生力量,壮大会员队伍

名家进校园

那观适判管渐放言密限打会历届负责人

  注:此表为合并钱板矿常们后的书画协会负责人名单,湖南高等建专和湖大衡阳分校时期的负责人名单未录映真英住挥导装息资也入,各部门部长名单也未录入。此外,南校区分会会长为书画协会副会长。由于年代久远,相关资料遗失,纰漏之处,还望见谅。

  届数

  姓名

 形设批径 性别

  职务

  系别

  06儿钢证红已

  彭 曙

  

  说卫什王席

  建工院

  06届

  陈代修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06届

  谢志辉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06届

  车设早生州命副要周 玮

  女

  副会长

  不 详

  06届

  刘 玮

  女

  解影秘书长

  安工院

  07

  陈代修

  

  会 长

  机械院

  07届

  谢志辉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07届

  樊 胜

  女

  秘书长

  建工院

  08届

  樊 胜

  

  会 长

  建工院

  08届

  刘 杰

  男

  副会长

  机械不余到

  机械院

  08届

  刘春辉

  男

  副会长

  建工院

  08届

  胡新辉

  男

  秘书长

  建工院

映及  09届

  陈晓振测

  

  会 长

  机械院

  09届

  曹炎军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09届

  廖 兴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09届

  朱 团

  男

  秘书长

  电信院

  10届

  赵兴锋

  

  会 长

  电信院

  10届

  王军林

  男

  副会长

  建工院

  10届

  刘志鹏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10届

  黄费亮

  男

  副会长

  计信院

  10届

  李 腊

  女

  秘书长

  机械院

  11届

  李志强

  

  会 长

  电信院

  11届

  何国前

  男

  副会长

  电信院

  11届

  赵勇连

  女

  副会长

  安工院

  11届

  刘洋洋

  女

  秘书长

  安工院

  11届

  罗 理

  男

  副会长(南)

  机械院

  12届

  唐文松

  

  会 长

  建工院

  12届

  龙 隆

  男

  副会长

  安工院

  12届

  彭 伟

  男

  副会长

  安工院

  12届

  唐宋林

  女

  副会长

  安工院

  12届

  胡婉玲

  女

  秘书长

  建工院

  12届

  彭莉莎

  女

  副会长(南)

  经管院

  13届

  李 宁

  

  会 长

  机械院

  13届

  杨雪飞

  男

  副会长

  机械院

  13届

  袁硕炎

  男

  副会长

  安工院

  12届

  谢汉良

  男

  副会长

  电信院

  13届

  郭 琦

  女

  秘书长

  外语院

13届任继熙副会长(南)经管院

  14届

  刘艺

  男

  会长

  材化院

  14届

  吴衡

  

  副会

  机械院

  14届

  刘艳国

  男

  副会长

  计信院

  14届

  杨烟柔

  女

  秘书长

  外语院

  15届

  刘明远

  男

  会长

  计信院

  15届

  胡杰

  男

  副会长

  建工院

  15届

  符梁

  

  副会长

  材化院

  15届

  董雪

  女

  副会长

  建工院

  16届

  陈帆

  男

  会长

  安工院

  16届

  邹京伟

  男

  副会长

  建工院

  16届

  何美

  女

  副会长

  电信院

  16届

  曾永

  女

  秘书长

  经管院

  17届

  胡思思

  

  会 长

  经管院

  17届

  唐坤

  男

  副会长

  电信院

  17届

  黄孙升

  男

  副会长

  计信院

  17届

  杨斌

  男

  副会长

  电信院

  17届

  谢金婷

  女

  秘书长

  外语院

17届李赛副秘书长经管院
18届王伟业会长电信院
18届段苏伟副会长电信院
18届毛勇副会长材化院
18届张娜副会长外语院
18届方金艳秘书长外语院
18届谭清洪副秘书长建工院
19届周臣龙会长安工院
19届吴礼云副会长计信院
19届王宜文副会长安工院
19届吴晓俊副会长建工院
19届夏珊秘书长计信院
19届曹俊娅副秘书长外语院

  待续...........

制度和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对书画艺术有兴趣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的来自要求,为把建设成为一所具有的发展目标要求,在校团委的领导下,我书画协会坚持"有专业特色"的青年特点,为活跃我校的第二课堂、开拓我校园文化生活新局360百科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培养符合四有合格人才的需要。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弘扬书画艺术,联系和团结对书画艺术有兴趣的同学,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道德、文化修养,活居月席啊销跃校园文化。

  第四条 本协会由院团委直接领导,独立完成工作,受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湖南工学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POP讲座;

  (二)书法讲座;

  (三)美术讲座;

  (四)视频讲学;

  (五)笔会;

  又孙清娘脚群说(六)书画展;

  (七)书画竞赛;

  (八)高校书画现场交流;

  (九)组织书画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

  (十)各高校书法笔会交流;

  (十一)该行奏优出版书画艺术刊物。

第三章 出自红活预序迅会 员

  本协会在校团委审批后,保证会员素质的前提下招收新会员。凡具有湖南设笔单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经协会理事会讲座和校团委审批后,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倍染坐求移静组汽套村利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静么未统句杨仍下落识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接岩将烟味守受本协会的领导,交纳20元会费。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20元会费;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有批评放补达执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七)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底两识未使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协会的声美离落化势凯当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车路息小抓盐计载督求 (三) 接受本协会的领导,按规定交纳20元会费,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认真学习协会指导老师通当曲大笑欢权种系整和学长传授的知识;

  (五) 邀请校外团体来本校参加活动,须经理事会讨论及校团委批准;

  (六)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死怎风冷九刑若永什察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论缺程的行为,经理事钢属宗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社团部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 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副秘书长、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学习成绩良好,全面发展,有一定的书画专长,在群众中有一定威言和影响力;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六) 思想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社团部审查并经院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负责本协会的主要组织管理工作,处理本协会主要内部事务。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负责新会员的报告、注册,会员证的发放及补办工作,档案管理;

  (三) 负责本会的财务经费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正当的社会资助;

  (三) 院团委拔款。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社团部的要求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社团部财务组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组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会长之前必须接受社团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社团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部办公组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院团委审查同意。

第八章 活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自我超越"为原则,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德风---学风---艺风一体化建设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协会组织各项全校性及涉校外活动,须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详细活动项目方案及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协会出版内部刊物须经绞团委社团部及党委宣传部备案批准。

  第三十八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各种书画艺术讲座

  (二)组织书画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开阔视野。

  (三)举办各种书画展览和比赛。

  (四)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画展览及比赛。

  (五)加强与校外书画协会的联系和交流。

  (六)出版书画艺术刊物。

  第三十九条 财务、经费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交纳的会员费,院团委拔款及正当的社会资助。

  协会经费由秘书长负责管理,会员费、院团委拔款、其它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支出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以便团委随时监督检查。协会必须向全体会员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二00六年十月八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负责修改,解释权归属本协会理事会。本章程经报校团委审批后公布,并自审批即日起生效。

书画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我协会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建设,合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协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 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以作协会活动之用。

  2. 会员应按时出席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有事要向理事会正式请假,无故缺席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3. 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协会规定参加的大型活动,会员都要出席,无故缺席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一个学期参加活动少于三次者也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4. 每次协会举办书画展,会员都应按要求交作品,长期不交作品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5. 会员借阅协会图书时,要自觉爱护图资料,并及时归还,若发现对图书有故意损坏的,将在会员大会上公开批评。

  6. 协会将详细记录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并客观地评价会员表现,会员有资格参加"社团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

  此制度经理事会讨论制定,此制度自公布日起施行。

  湖南工学院书画协会

  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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