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安溪善坛妈祖文化研究会

  • 中文名称 安溪善坛妈祖文化研究会
  • 类别 组织

基本概况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7来自

  业务范围:弘扬妈祖文化,保护妈祖信俗,收集妈祖故事,研究安溪善坛妈祖文化,开展妈祖文化学术交流。

  地址:安溪县官桥镇善坛村振后别序综合办公楼

  法人代表:钟丁山

  活动区域:安溪县行政区域内

  注册资金:人民聚顾势基低承币3.5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360百科:安溪体育文化局

  组织婷酒证越末机构代码:56167文行树发过心557-7

研究会成员

  妈祖文化研究会、理事会名单(首届)

  名誉会长:

  钟金扬 钟清辉

  钟顺德 陈淑琴

  钟金利 钟木生

  钟名义 钟玉出

  钟瑞宝 王明杰

  会 长:

  钟矛坚看粮论棉硫丁山

  副 会 长:

  钟永火 钟水木

  钟水喷 钟向新

  钟俊升

  秘 书 长:

  钟福枝

  副秘书长:

  钟国防 钟建良

  理 事:

  钟永实专你搞扩国 钟燕群

  钟高贵 钟秋井

  林彩凤 钟永福

  钟江平 钟庆兴

握培活第各误些织额似  钟东北 钟朝枝

  钟丁科 钟营治

  钟因乾 钟培坤

  钟太山 钟火胜

  钟文来 钟瑞碧

  钟添水 钟银理

  钟进田 钟贵地

  钟春喜

  下设财务:

  会计:

  钟高贵(兼)

  出纳:

  钟水喷(兼)

研究会章程

  安来自溪县妈祖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命名为:安溪善坛妈祖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为非营利性的学术研究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举办各种妈祖信俗活动,360百科弘扬妈祖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围绕"用妈祖文化弘扬妈祖精神,以妈祖精神传播妈祖文化"的办会理念,开展妈祖文化研究刘径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本会接受安溪县文化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安溪县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要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见的则磁本会办事机构设在安溪县官桥镇善坛村综合办公楼。

  第二指征呀染纪酸助怎属继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出去度介角冷限称汽业务范围:

  一.研究安溪善坛妈祖文化,保护妈祖信俗、创作妈祖故事。

  二.弘扬妈祖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联系国内外有关单位研究妈祖文化,开展妈祖文化学术交流。

  第三章 会员

 贵们东斤 第八条.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并赞成本会章程;

  2.热心传播部减争某事帝征则六口引妈祖文化和妈祖信俗;

  3.具有一定的妈祖文化和信俗知识,或在妈祖文化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有钻研兴趣和意愿;

  4.图乎不限定民族和国界引秋跟并硫期误晶天,不分性别和年龄。

  银油第九条.凡要求入会者,须经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团体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领导人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条.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3.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4.享有本会赠送的有关研究资料;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团结;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及时向本会反月凯岁田利基甚命备尽持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各地最新动态;

  6.团结会员。

  第十二条.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提交本会,散次高粮物跑真者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两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给予除名。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所染律告罗它提有、理事;

  3.审议理事微处收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随配.理事会成员必须是本会会员,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叫艺减试球海阶蛋乙查派表决通过并报有关管理单位批准。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

 多绍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设立机构或撤销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4.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5.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和有关工作制度;

  6.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本会设学术委员会,可由理事或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对本会的学术研究工作和其它工作进行咨询开发。具体人选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并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会处理涉外的有关事宜;

  5.代表本会处理其它重大事宜;

  6.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会长书面委托指定一位副会长代行职权;

  7.实行会长签批制,签批理事会报销开支。

  第二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4.决定各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6.秘书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秘书长代行职权。

  第二十三条.本会聘请若干知名人士为名誉会长、顾问。聘请对象由理事会决定。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包括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

  2.捐赠收入;

  3.政府资助;

  4.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内收取会员会费,具体每年会费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经费支出: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妈祖文化传播或妈祖庙项目建设以及善坛公益性建设;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监督小组若干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接受财务审计。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提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会如因故解散终止,必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终止手续。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标签:

  • 关注微信

相关文章